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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禁用药品!东方抽检发现2批次基围虾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作者:佚名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12日,记者获悉,近期,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58批次样品,检出2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情况为:

  一、东方八所梅燕海鲜摊(地址: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与人民南路交叉口西80米宝真农贸市场海鲜摊13、14号)销售的基围虾(购进日期:2025-08-26),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检测结果为89.6µg/kg,标准值是不得检出。

  二、东方八所宝真农贸市场罗平花(地址:八所商贸市场鱼摊1行6号)销售的基围虾(购进日期:2025-08-26),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检测结果为244.2µg/kg,标准值是不得检出。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对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包括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肺炎克雷伯菌、肠杆菌属、金葡菌、粪肠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霍乱弧菌、弯曲菌属、拟杆菌属等,在一定浓度下对毛滴虫、贾第鞭毛虫也有活性。动物产品中的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基围虾(海水虾)中不得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动物疾病而违规使用药物。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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