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两家单位“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佚名
关于撤销两家单位“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的决定
近期接到信访举报,反映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鹏徽市场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被有关行政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反映情况属实。
根据《安徽省放心消费参创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决定:撤销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鹏徽市场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
现予以公告。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ah315.cn/display.asp?id=13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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